-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4-00033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4〕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4-17
何文祥委员:
《关于在全省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提案》(202430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行业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对我厅及时关注新时期劳动者就业观念的变化,思考如何满足各类主体用工需求,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此,我们表示感谢。
一、针对您提出的“人工成本上升,物业行业用工成本压力大”的问题
受人口增长放缓和居民收入提升2大因素影响,企业获取低廉劳动力的难度更大,人工成本上升成为企业发展进程中必须面临的挑战。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组织管理能力不足,组织设计不当、岗位设置重叠、分工不明,引发劳动效率低下和管理成本攀升,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人工成本。为帮助企业正确应对,我们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及时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帮助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人社部门定期组织企业薪酬调查,对企业中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水平和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反映我省劳动力市场价格状况。2023年,我们进一步健全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对全省8968户企业开展薪酬调查,涉及劳动者92万余人,向社会公布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2023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和省属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可参照发布的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客观把握企业人工成本的真实情况和水平,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作,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总水平,实现控制人工成本和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有效平衡。
(二)提供企业用工指导,帮助企业增强用工科学性和稳定性。人社部门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做好岗位需求特征描述和凯发app的文化、工作环境宣介,引导其理性招聘。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的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拓展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增强用工稳定性。
二、针对您提出的“青壮年对工资需求高,物业行业招用老龄员工,专业化服务质量下降”的问题
年轻一代劳动者成长于物质更加富裕、信息传播更为扁平化的环境中,数字化技能更强,也更加向往自由和灵活的工作方式,选择从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业态的人员越来越多。不少毕业生和青年宁可“等岗位、迟就业”,也不愿意进入缺工严重的产业、行业,技能水平与社会需求出现脱节。这种情况下,物业等行业不得已招用大龄甚至老龄员工,该类群体现有技能水平不足,导致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
围绕上述情况,我们主要从强化职业指导,帮助树立正确就业观开展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免费向求职者推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聘网站信息,帮助其掌握正规求职途径,筛选适合的岗位信息。向劳动者客观宣传解读就业形势,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帮助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流程,增进求职者与企业相互了解。强化优先推荐,“点对点”推荐大龄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适合的企业应聘求职,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
三、针对您提出的“招工难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瓶颈”的问题
企业出现招工难的主要因素是用工双方对接缺乏有效对接渠道,企业反映通过网上发布免费招聘信息成功招聘到所需员工的概率不高,不少企业招聘员工仍是通过以老带新、劳务中介推荐等传统手段。围绕上述情况,我们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实施就业扶持政策,缓解企业用工压力。2023年12月25日,我厅出台“就在八闽”拓岗稳工促发展六条措施,给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给为各类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社会机构、个人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各地人社部门迅速响应,结合实际“提标”“扩围”,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稳定岗位需求,提升员工待遇。
(二)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各级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积极推进直播带岗、用工调剂平台、“淘宝式”零工市场等新型平台建设,满足企业即时快招需求。2023年,全省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4841场,提供岗位216.6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3.31万人次。全省已建成零工线上服务平台12个,线下零工市场(驿站)523个,覆盖省内71个县(市)区及开发区。
(三)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扩宽劳动力引入渠道。组织人社部门及重点企业赴劳务输出省份开展劳务(校企)对接活动,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促进省外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来闽。2023年,我省与贵州省毕节县、云南省保山市、云南省楚雄州、河南省洛阳市、贵州省黔南州、湖北省十堰市等6地新建立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新签订劳务协议59份。截止2023年底,全省签订省际劳务协议增至363份,覆盖18个合作省份。2024年一季度,各级人社部门赴外省开展招聘活动300余场次,新招用省外员工9800余人,“点对点”接回员工14000余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建议要求,紧扣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以人社部门“10 3”重点工作项目为抓手,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强化政策协同联动,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就业领域,拓展新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增长点。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零工平台建设,加密开展“10 n”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市场热度。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和基层治理。推进全省统一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岗位信息、求职信息汇集方式,打破求职招工信息不对称。三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加快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培育人力资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业,降低各类招聘会入场门槛,降低中小微企业招聘成本。四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构建需求端牵引、供需两端有机衔接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技能水平,打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掌握新质生产要素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见证补贴”直补企业制度,助力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自主培养。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孔繁军
联 系 人:张 健
联系电话:0591-87602854/1806063697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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